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立法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并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
据了解,2022年,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定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该立法明明确规定禁止群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禁止将违法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用于出租。
根据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会被定义为群租房:1、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2、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同时,该立法还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此外,该立法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平台经营者核实发布者提交的材料并建档保存,留存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