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补充信息的函,就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注册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交易商协会在函内表示,募集说明书中有6处需要进一步核实并披露,如建议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在募集资金用途章节对监管账户部分进行披露。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上述中期票据拟发行30亿元,期限5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以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共计折合人民币275亿元,其中待偿还中期票据9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80亿元,CMBS80亿元,CMBN19亿元。
另悉,本次中期票据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即将到期的债务“20深业MTN01”。
债券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