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结束,兰州市中小学生将于2月6日起“错时错峰”开学上课,正式开启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兰州市教育局2022年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春季继续采取“错时错峰”开学,全市初三、高三毕业年级2月6日正式开学。全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2月13日正式开学。全市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2月15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随着高三、初三学生2月6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学生的寒假"余额"告罄,全市多所学校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开学前要指导学生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自测,引导孩子按照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起居,逐步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娱乐时间;关注孩子寒假作业的完成情况,提前准备学习用品。同时,教育孩子尽量做到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路途中科学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同时,学生禁止携带手机及其它违禁物品入校,若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今年春季开学,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城市省级示范、城市市级示范、城市一般学校、农村高中四个类别,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一般学校、农村高中春季学期学费分别为660元/生·学期、510元/生·学期、460元/生·学期、282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城市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50元/生·学期、165元/生·学期;农村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00元/生·学期、110元/生·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春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
附表:
甘肃省教育厅
致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全省各地各校开学在即,为共同做好开学返校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甘肃省教育厅2月3日发出《致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做好健康监测。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要恐慌,根据病情及时就医,待康复后返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家庭同住成员若有感染,应及时做好治疗,尽量避免与学生接触,并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保持良好习惯。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清洁消毒等良好习惯,保持规律作息、合理膳食、适当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感染康复后体育锻炼应循序渐进,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运动时若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停止并视情况就医。
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做到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路途中科学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共促身心健康。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科学教育、道德教育和公民责任教育,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注意心理疏导,缓解焦虑情绪,热爱生命、崇尚科学,不断增强心理“免疫力”。
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重症和死亡发生率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和家庭成员,建议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和加强免疫接种,提升自身免疫水平。
转自:奔流新闻(记者 武永明)
来源:每日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