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拟增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85亿 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及偿债等
2月17日晚间,招商蛇口宣布拟向包括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85亿元,不超过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的100%。其中,招商局投资发展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
锁定期安排方面,其中招商局投资发展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存量涉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
另悉,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招商局投资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下属子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深投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招商蛇口与招商局投资发展确认并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按以下约定执行: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2、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招商前海实业及其下属公司采取剩余法(静态假设 开发法)评估的资产(以下简称“承诺补偿资产”),招商局投资发展承诺, 承诺补偿资产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招商 前海实业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
3、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满后4个月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承诺补偿资产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招商前海实业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进行审 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4、若承诺补偿资产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招商局投 资发展应按如下方式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应补偿的股份数=[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 润承诺补偿资产在《资产评估报告》对应的评估值50%2.8866%本次交 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
中南建设回复关注函:去年地产业务亏损15-35亿 建筑业务亏损10-15亿
2月17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南建设表示,2022年预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相对2021年有可能增加,具体金额尚待进一步确认,但即使增加,预计新增计提金额相对2021年计提金额增幅不会超过50%(2021年度新增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2亿元),新增计提有关减值区间预计在10亿元~22亿元。公司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另外,中南建设预计2022年度房地产业务经营亏损在15亿元~35亿元之间,建筑业务经营亏损在10亿元~15亿元之间。
截至2022年9月末,中南建设有息负债498亿元,其中一年以内的有息负债合计199亿元。中南建设全部的公开市场债券金额仅59亿元。除公司境外子公司发行的本金合计4.53亿美元优先票据在与投资者重新协商票据偿付条款外,中南建设2023年仅11月份有本金0.8亿元债券面临实际到期偿付义务,另有最多本金人民币10.5亿元债券投资者可能行使回售选择权。
2022年前三季度,中南建设经营性现金流入636亿元,是一年以内有息负债的3.2倍。
大名城拟向名城控股等特定对象增发A股 募资总额不超过30亿元
2月19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包括大名城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凯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大名城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亿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大名城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超过1.1亿股、俞培俤认购不超过1亿股、俞凯认购不超过9000万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H24-07号地块项目(大名城映云间)、青浦区朱家角镇D06-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湖)、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0-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101、B1201、B13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二期)、上海大名城临港科技城B02-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晖)及补充流动资金。
华远地产回复监管函:四季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约36-40亿元
2月19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2022年三季报显示,华远地产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4.21亿元,与此前披露的预计2022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金额差异较大。应上交所要求,华远地产说明四季度较前三季度亏损增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四季度公司部分项目达到满足确认收入条件,同步配比结转相应的成本费用,计提对联营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预计实现经营净利润-3.8亿元。
在保交房、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经营及销售策略进行去化,使得部分项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出于谨慎考虑第四季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约36-40亿元。
华远地产四季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约36-40亿元,上交所要求说明合理性。
华远地产表示,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
截止2022年末,华远地产存货减值准备余额约为48-53亿元,计提比例约为14%。
福星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受理
2月17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3023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该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告显示,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福星股份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4,796,74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计算所得。
新湖中宝拟发行30亿元公司债 用于盘活存量资产、救助困境房企等
2月17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拟设定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债权管理服务(该债权管理服务尚需浙商资产内部决策流程审批通过)。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与浙商资产指定主体设立特殊机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资金投向主要为盘活存量资产、救助困境房企以及“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等。
中梁控股:仍考虑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 尚未订立正式协议
2月17日,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梁控股一直积极与其专业顾问评估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期制定尊重所有持份者权利的整体解决方案,并随着预期境内经营环境逐步改善,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并稳定集团的业务和资产。
据此,中梁控股一直与其所发行境外优先票据及其他境外债务的若干持有人进行沟通与建设性接洽,力求就中梁控股本金总额约为11.8亿美元的境外债务制定整体解决方案。
受中梁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一家独立国际财务顾问公司已获委任,负责独立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及经营状况,并分析集团的现状。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独立国际财务顾问公司已为中梁控股编制以下报告的工作初稿,而评估分析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中梁控股相信,与独立国际财务顾问公司估计的清算回收金额相比,如果债务持有人接受其整体解决方案的建议,将提供更佳回收价值。截至本公告日期,中梁控股仍在考虑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且尚未就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与境外债权人订立正式协议。
中梁控股预期将继续与境外债权人进行积极和建设性的对话,以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落实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为此,中梁控股正与部份境外债权人签订保密协议,以促进其评估整体解决方案,及集团的财务和运营状况。
红星控股所持红星美凯龙4.46亿股解除轮候冻结 占总股本10.24%
2月17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被冻结及解除轮候冻结。
2月15日,红星控股持有的约4.46亿股红星美凯龙股份因涉及借款纠纷,被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请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8.82%,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在2023年2月17日,债权人已解除上述轮候冻结。
此外,2023年2月16日,红星控股获知,其持有的2900万股公司股份被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22%,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控股直接持有红星美凯龙约23.7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3.55亿股的54.42%。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约23.8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上述被轮候冻结、被冻结及解除轮候冻结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股数为约4.46亿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
公告同时显示,红星控股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正进行相关的股份转让交易,若红星控股所持与前述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在交割前进一步出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且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相关股份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