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要加强冷链物流统计监测。“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组织一次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全面摸清行业底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在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基础上,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龙头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平台企业等,加强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组织开展冷链物流发展综合性指数研究编制工作。
丰富社会化物流监测体系。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展物流景气调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优化物流景气指标,扩充完善企业样本,为各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物流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积极性,创新编制仓储、大宗物资物流等领域相关指数,服务行业发展需要。各地区统计部门要在相关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上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