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间,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合作方朝玉春澜撤回对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于2023年1月3日,友阿股份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送达的《开庭通知》文书,申请人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与友阿股份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决定于2023年2月13日开庭审理。
最新公告表示,近日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送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
2023年2月9日,申请人朝玉春澜提交了《撤回仲裁请求申请书》,申请撤回全部仲裁请求。
根据申请人的《撤销仲裁请求申请书》要求及《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仲裁庭作作出如下决定:其一,撤销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受理的TJDS20210175号投资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终止本案仲裁程序;其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04,043.50元全部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