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王敏2月21日,新湖中宝(SH600208)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通知,为协助本公司进一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进公司转型,优化本公司股东架构,2023年2月21日,新湖集团与向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财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新湖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安财通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59,93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价格为2.64元/股(未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宝收盘价的9折),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2,270,226,552元。
上述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新湖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1,926,975,87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1%,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049,269,55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9%;新安财通将直接持有本公司859,934,3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