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财经 陕西: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陕西: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作者: hao333 发布:2023-03-03 16:34:33 5510阅读 1561评论 3月3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指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