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消息,福州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接连发布3份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新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选址面积合计逾1010亩。
此次征收涉及,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郭前村、西园村以及后山村、桂山村,其中:K地块选址面积384.5565亩;K地块扩征地一项目选址面积171.4465亩;K地块扩征地二项目选址面积454.8亩。
此前2022年3月29日上午,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由项目业主单位持规划红线图等材料向所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各区按照既有程序报送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及安置房源等事宜按规定审核确定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确定的补偿标准测算房屋征收补偿总费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为区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附件。
同时明确,被征收人在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腾房交地的,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区政府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要求被征收人腾房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