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有媒体注意到,支付宝转账功能相关界面出现了“转微信好友”字样。在不知道收款方支付宝账户的情况下,可以向微信好友进行转账,单笔最高转款金额为2000元。用户在体验这一功能时,需要在支付宝App内找到“转账”-“转微信好友”,随后输入对应的转款金额。
在领取方式上,支付宝提供了三种收款领取方式,可由转款方自主选择。一是“扫码即可领取”,二是“领取时对方需验证我的姓名首字”,三是“指定用户领取”。
图片来源:支付宝
在填写金额、设置转款方式后,点击“确认交易”后会生成带有二维码的图片。在对应支付页面,页面备注订单信息为“向微信好友转账资金准备”,仅可支持支付宝账户余额、余额宝、绑定的储蓄卡等进行付款,无法使用花呗、信用卡等。
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支付宝能够直接向微信支付转账,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之间实现了账户互通,但实际上在我看来这和互联互通没有任何关系。
支付行业的无法互联互通所说的更多指的是利用集团优势对支付场景的把控,比如用户购买小程序上的产品无法使用支付宝,或者无法通过码牌互扫,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使用不便,而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不经过银行和清算机构直接账户互联,这样的情况本来就不是被允许的。一旦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形成账户互通,一方面不通过清算组织就会回到断直连之前的老路上,无法实施可行性监管,另一方面,即使通过清算组织进行转接清算,银行又容易去中介化,不利于金融整体的稳定,参考数字人民币双层运营体系,就是为了维护现有金融系统稳定。
如果还是必须通过支付宝扫码再收取转账款,实际上和此前一直流行的支付宝红包领取是一个模式,二维码图片更多起到的是通知的功能,从便捷度上来看,打开支付宝后不用发起人再操作转账,更多价值还是在满足用户对转账的便捷化需求。
支付领域的互联互通肯定需要两大以及行业从业者共同参与引导,里面涉及到技术问题以及相关利益的分配等问题,包括通过什么样的模式来进行互通,线上和线下的模式会有和区别。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互联互通是互联网的整体开放,支付作为基础工具,预计将来支付互联互通的方式也会有很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