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了补习班、热了运动场”。
自2021年“双减”政策出台后,学校体育迅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上也出现诸如“体育场馆周末爆满”等现象,这些都显示体育正逐渐被学校、家庭和社会所重视。
随之而来的是学校体育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专业体育师资不足怎么办?现有的体育器材和场地数量能否满足学生需求?家长如何与学校联动营造出更好的体育氛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副区长龙婉丽针对学校体育发展,提出不少顾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副区长龙婉丽 受访者 供图
“双减”下的体育发展既有挑战,也是机遇。对于上述难题,龙婉丽也提到一些十分具体的建议。例如,通过开展“参与式”教学课堂、亲子运动会等活动,为家校联手教育提供渠道;再如,建立健全体育培训机构的校园准入机制,促进学校体育与体育培训机构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等。
总之,龙婉丽认为,当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学校体育发展尤为迫切。
体育困境:客观资源条件与主观教育理念亟待改善
“随着学校体育课时与体育活动的增加,体育教师的工作量与工作强度不断增加、教学难度增大,体育教师数量上严重不足、教师专业能力上有待提升。”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龙婉丽委员带来一份主题为《“双减”政策背景下关注当前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困境》的提案,首先指出关于体育教学资源供给失衡的问题。
龙婉丽表示,体育课与体育活动的增加,也对体育场地与器材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囿于经济条件限制,许多学校的训练场地和教学器材都离既有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场地器材资源匮乏等问题逐渐凸显。并且,体育场地设施还存在开放受限的问题。由于场馆维护、安全、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仅限于教学与训练时间,未能对学生与社会全面开放,导致学校场地设施在课外及假期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利用率不高。
同时,龙婉丽还提到,在“双减”政策下,学校体育教育还面临着“家校分离”的症结。学校体育固有的教学模式就是以学校为中轴,体育课程基本涵盖了学生全部的体育实践活动,家长、社会参与学校体育活动少之又少,这也使得家长和学校难以形成联动的体育活动氛围,学校体育陷入“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困境,长此以往,不利于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及习惯的形成。
此外,龙婉丽认为,当前的体育课后服务短板明显。按照“双减”政策规定,家长可以选择让孩子接受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至下午六点放学,体育活动是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体育课后服务为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提供了足够的时间与制度上的保障,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学生体质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施一段时间后,体育课后服务存在的问题逐渐呈现。第一,我国应试教育思想根深蒂固,许多学校和家长无法立刻转变观念,在课后服务时间段大多安排学生完成学科课程作业,体育课后服务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落地见效。第二,体育师资不足、场地设施有限,无法满足课后体育活动的需求。第三,学生安全保障、学校经费保障以及教师绩效保障制度均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学校组织管理的难度,体育课后服务开展的整体效果与进度无法保障。
学校方面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协同发展不足是龙婉丽的另一个顾虑。她表示,“双减”政策为体育培训机构提供了发展良机,学校体育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可以实现体育资源利用最大化,但目前两者的关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协同发展面临重重阻碍。
何以破题:健全准入机制,完善顶层设计
针对上述顾虑,龙婉丽给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是优化师资配置,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探索实行教师动态核编制度,补齐不足教师岗位编制,设置更多体育教师岗位,从源头保证体育师资力量。并通过组织会议、集中培训、外派深造等方式,提高现有体育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与水平。还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校外专业人员如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人员、优秀退役运动员等参与学校体育工作。
另一方面,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校内部,应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资源,不断加大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力度。并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逐步恢复向学生及社会开放,并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纳入法律规范,缓解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供不应求的矛盾,多渠道保障学校体育场馆与设施能够满足基本体育教学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
二是围绕合作共育愿景,增进家校沟通。在落实学校育人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学校体育建设。通过开展“参与式”教学课堂、亲子运动会、体育比赛月等活动,为家长提供参与学校体育教育的渠道,逐渐转变家长的体育教育观念,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学校体育建设中的支撑效能。其次,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构建家校体育交流网络平台。体育教师可利用智能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向家长发布家校合作锻炼任务,家长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软件发送学生在家锻炼的视频,从而实现体育家校合作教学的有效性。
三是促进与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协同发展。首先,建立健全体育培训机构的校园准入机制。政府相关部门、社会与学校协同合作共同制定体育培训机构准入校园的具体政策机制,明确体育培训机构具体准入标准,建立学校审批体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流程,使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监管机制。政府对体育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实施监管,强化社会力量的监督,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发挥社会力量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形成促进学校体育与体育培训机构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是落实完善体育课后服务。首先要完善课后体育服务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和政府层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明确发展模式和目标,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意见。其次,完善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政策,包括体育教师专业水平要求、外部资源引进措施、体育培训机构合作模式等政策,建立促进体育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并且,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课后服务的评价、保障机制。将体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与成效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考核中,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法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政府学校家庭共同承担,保障校内体育课后服务稳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