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据天津市发改委网站,近日天津市发布《天津市促进招商引资扩大社会投资若干措施(暂行)》,共包括十三条措施,提出从全市层面高位推动招商工作,着力引入增量资源,同步推动存量资源快速释放,进一步补齐社会投资短板,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措施表示,综合考虑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高端人才,加强生产生活配套保障。
支持新业态发展,对进入全国性权威榜单的企业,按照一定标准分级分类给予资金奖励。设立重大项目资金池,每年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带动示范作用强、资源整合能力突出的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