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温州新城瓯江湾项目、东营项目等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255,622,85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668.68万股(含67,668.68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新城发展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向公司在建项目,该等项目均定位于首次置业及改善型普通住宅产品,各项目均已预售,是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的重要工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另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王振华先生持有新城发展63.33%的股权,新城发展通过香港创拓持有富域发展和常州德润100%的股权,富域发展持有公司61.09%的股权,常州德润持有公司6.1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富域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德润合计持有公司67.20%的股权,王振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富域发展,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振华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