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海电气发布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称2023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海欣机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欣机公司100%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电气控股,转让价格为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欣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人民币686,915,804.11元(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与电气控股就本次交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鉴于受让方电气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海电气表示,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将产生税前净收益约人民币2.87亿元(为管理层预计金额,最终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支持主业的健康发展。公司不存在为欣机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存在欣机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其他消息面上,部分投资者关注的上海电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已于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5月3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上海电气涉嫌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 《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上海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领域。对于上海电气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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