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女性抱怨:我的另一半似乎形同虚设。
在很多家庭里,妈妈都是教育孩子的主力,爸爸的参与度则明显偏低。也因此,“丧偶式育儿”在互联网上热度不减。
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里面,有妈妈们“丧偶式育儿”的真实写照。
女主角寻找,为了孩子在家里做全职妈妈;男主角向前,工作特别忙,经常忙到回家拿一下换洗的衣服,就又走了。
有个桥段,当女主收到男主表示道歉的花之后,她直接就把花扔了出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家孩子对百合花过敏,但是男主却不知道。
今天
因为拒绝“丧偶式育儿”
有位妈妈上了热搜!
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发布一则“丧偶式”育儿相关案例。
王先生和宋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2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王先生决定辞职创业。由于公司主要业务在外省市,王先生与宋女士长期两地生活。宋女士为了更好地陪伴孩子,辞去高薪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操持所有家务。随着儿子逐渐长大,王先生也没有改变一年只回来两次的习惯,“丧偶式”的育儿方式让宋女士身心俱疲。
经法官调解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探望权进行了明确约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此基础上,王先生自愿支付宋女士离婚经济补偿10万元。
对此,网友们吵翻了
有人感到不解
有网友困惑
“丧偶式育儿”怎么取证?
有网友表示,更加恐婚了。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是怎么一回事?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就是我们通俗所称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由于我国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依然普遍存在,所以家务劳务补偿制度本质上也可以说是对婚姻中妇女权益的保护。
行使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注意事项:
1.提出请求的时间:
家务补偿请求权只能在离婚时提起,如果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时一方提出,或者离婚时未主张离婚后再提出,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这也提醒大家自己的权利要懂得适时且及时主张。
2.提出请求的主体:
为家务劳动付出明显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提出该项请求,并不局限于全职主妇、全职主夫,也同样适用于双方都是打工人,下班后一方回家躺平,另一方为家务忙到焦头烂额的情况。
3.补偿金额的确定:
家务补偿金额不能直接按照家政工作的市场报酬折算。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生育子女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多劳动一方为家务劳动所花费的精力、所牺牲的自我发展空间等因素酌情确定补偿金额。
4.不排除其他救济制度的适用:
《民法典》规定了三大离婚救济制度:分别为离婚经济补偿(家务补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及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只要符合相关制度的适用条件,可以同时主张。三大离婚救济制度并行不悖,法律为婚姻弱势方保驾护航。
话里话外向
向“丧偶式育儿”说“不”!
我们都很忙,只是你做了取舍,我也做了取舍。也许爸爸们会说自己工作很忙,这没错,确实有很多男性工作压力很大,但是,在工作之余,下面这些场景似乎也不少见:
有的爸爸下班回到家,就一直玩手机看电视。
有的爸爸宁可自己打游戏,也不愿意和孩子一起看动画片。
有的爸爸带娃三分钟,就对孩子说——宝宝,我们一起去找妈妈吧!
父爱如山不是呆在那里啥也不干。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逆性,错过了,便永远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毕竟“丧偶式育儿”,影响的不仅仅是夫妻关系,更影响了你孩子的一生。
部分素材来源:上海普陀法院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