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通知表示,要加大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具体包括提升锂离子电池技术,攻关钠离子电池技术,融合能源电子技术,突破全过程安全技术,创新智慧调控技术,发展氢储能等技术,开展储能前瞻技术研究。
要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为重点建设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肇庆、江门、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佛山、韶关、江门、清远为重点建设正极材料集聚区;以深圳、惠州、东莞、湛江为重点建设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以珠海、佛山、肇庆、东莞为重点建设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以惠州、珠海为重点建设电解液专业园区;以梅州、韶关、惠州为重点建设铜箔、铝箔、聚偏二氟乙烯膜等辅助材料集聚区;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肇庆为重点建设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以珠三角为核心,韶关、汕头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为支点建设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
要创新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积极开拓海外储能市场,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国家级新型储能产品进出口物流中心。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组建联合体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用能需求,提升“家用光伏+储能”、便携式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和经济性,持续扩大国际市场贸易份额。
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结合工业园区、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站等区域分布式储能建设,推动建设智能控制终端和能量管理系统,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实现终端设备用能在线监测、智能互动。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促进源网荷储高效互动。建设省级虚拟电厂聚合、交易和协同控制平台,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
通知还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设立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建立早、中期创投和重大产业项目让利机制。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加快广州期货交易所电力和碳排放权期货品种研究和上市。探索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储能设备厂商白名单及分级制度,推广优质安全产品。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融资租赁支持储能项目设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