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张林霞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9次审议会议举行,据会议结果,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要求泰凌微说明,主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科创属性;特定自然人为王维航提供1亿元十年期无息信用借款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2023年实控人还款资金来源的可执行性,尤其是相关房产短期出售的可能性及相关偿债资金安排;通过IPO募集上述项目资金的必要性等问题。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泰凌微进一步落实,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实际控制人负有大额债务的风险”中补充披露如实际控制人债务逾期或违约,上海芯狄克、上海芯析所持发行人股份被申请司法冻结进而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据悉,泰凌微是一家专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无线物联网系统级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专注于无线物联网芯片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通过多年的持续攻关和研发积累,已成为全球该细分领域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的核心参数达到或超过国际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广泛支持包括智能零售、消费电子、智能照明、智能家居、智慧医疗、仓储物流、音频娱乐在内的各类消费级和商业级物联网应用。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核心技术产生的产品收入分别为30,615.32万元、44,877.80万元、64,492.76万元及32,599.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5.65%、98.90%、99.29%及99.71%,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产业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