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新版《鼓励目录》)近日正式发布。作为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新版《鼓励目录》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进一步稳住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振外资预期和信心。
一直以来,《鼓励目录》都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此外,《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
此次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有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免征关税;二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三是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还可进一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看出,新版《鼓励目录》给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即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同时,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此外,目录还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据悉,2022年版鼓励目录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符合2022年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以享受新版鼓励目录有关优惠政策。
记者: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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