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信委智能制造推进处处长韩大东表示,年内上海将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的无人化、商业化、高速化,在无人驾驶领域走得稳、走得远、走得快。
日前,工信部和上海市分别发文,就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征求社会意见。11月3日,上海市经信委智能制造推进处处长韩大东对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表示,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智能网联车将真正实现量产,对整车厂和运营企业而言,智能网联汽车终于要“天亮了”。
工信部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提到,将遴选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通过准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此次试点旨在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推进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韩大东认为,工信部这一通知的发布,对国家而言意味着有望实现从燃油车的跟跑、新能源车的并跑,到未来无人驾驶车的领跑。对产业而言,“如果说原先是‘画大饼’,量产则意味着真正可以‘做大饼’、‘卖大饼’了。”对于整车厂和运营企业而言,则是智能网联汽车的“天亮了”,“这是对产业很强烈的激励,原来只能默默在测试区里测试,现在自动驾驶领域已经到了上台展现身段的时候了。”
与工信部上述“通知”同日开始对外征求意见的还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内容包括如何进一步优化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运营的相关制度设计,营造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良好环境;如何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企业及相关主体的责任等。
“草案”指出,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达到规定里程或者时间,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车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人工接管率符合规定值的,相关企业可以就同一型号的车辆向浦东新区科技经济部门或者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提交增加一定数量配置相同车辆的说明以及一致性技术参数、性能和安全检测报告,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一致性抽查;抽查通过后,可以就同一型号车辆批量开展相应阶段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
“智能网联汽车受到国家法律和技术挑战的约束,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汽车要有人驾驶,目前还没有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在安全有一定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尝试无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韩大东向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介绍说,上海从2018年开始布局无人驾驶产业链,目前上海无人驾驶测试道路621条,总里程数1299公里,发放458张测试牌照,26家企业参与测试,“我们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值得去试点、推广的时间窗口。”
韩大东表示,年内上海将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的无人化、商业化、高速化,在无人驾驶领域走得稳、走得远、走得快。除了草案提到的无人化,商业化是指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在上海某些区域尝试智能网联汽车的运营收费,高速化则指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试点。